1948年12月,长春市交通部门将原来的40余公里有轨电车轨线修复了37公里,有4条有轨电车线路恢复通车:1线由长春站至自由大路;3线由西安大路至西朝阳路;5线由车站至东大桥;4线由三马路至南关。1949年,共修复轨线40公里,营业线路长38.7公里。通车的有5条线路。1线由长春站经白菊路至红旗街;3线长春站经三马路至红旗街;4线三马路至南关;5线长春站至东大桥;6线和平大路至二商店。
1972年,长春站至东大桥的5线有轨电车轨线拆除,改通为长春站至东大桥的18路公共汽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