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05月,为加强公共交通的规划和管理,方便乘客识别线路,公用局下发文件,统一更改了公共交通线路名称,长春市公交总公司有轨电车线路从51路开始排列,有轨电车1、2、3、4、6线分别改为51路、52路、53路、54路和56路。